今后,如果个人或单位拖欠污水处理费,该不良记录将被纳入社会诚信黑名单。日前,市住建局专门就此下发通知,以加大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力度,确保我市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的顺利建设、维护和正常运行,营造良好的污水处理费征缴社会信用环境。
据悉,市住建局污水处理费征收中心将定期对我市城市规划区内拖欠污水处理费情况进行统计。当拖欠时间超过2个月时,市住建局将下发责令限期缴纳城市污水处理费通知书进行催缴。相关单位和个人在收到该通知书后,逾期不提出书面异议又拒不缴纳的,市住建局将在新闻媒体上进行公示,督促其履行缴费义务,并进行信用提醒。对公示缴费期结束后仍拒不缴费的单位和个人,该拖欠污水处理费的不良记录将被纳入社会诚信黑名单,并通过许昌信用网站向社会公布。
对首次有不良记录并被纳入社会诚信黑名单的缴费户,在按照规定补缴全部欠费,并连续6个月没有发生拖欠污水处理费情况后,经核实可撤销其不良记录。对再次有不良记录并被纳入社会诚信黑名单的缴费户,在按照规定补缴全部欠费,并连续24个月没有发生拖欠污水处理费情况后,才可撤销其不良记录。
<编辑.陈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