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专家指出,严峻的水资源形势,对我国的可持续发展构成了极大的威胁。从人口增长看,2030年左右,我国人口将达到16亿,人均占有水资源量将减少1/5,降至1700立方米左右。从经济增长看,今后几十年,我国经济仍将处于快速增长期,到本世纪中叶,国内生产总值要增长10倍以上,城市和工业用水将有较大幅度增长,废污水排放量也将相应增加。从城市发展看,21世纪中叶我国城市化率可能达到70%,城市水供求矛盾必将更加尖锐。从粮食生产看,我国北方产粮区水资源条件并不富余,2050年前国家需要增加1.4亿吨粮食的要求,将导致水资源短缺的形势更加严峻。因此,开源节流和保护水资源的任务十分艰巨。随着水这一资源性产品越来越受到重视,水务定价改革已经拉开序幕。
日前,“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中明确指出,将稳步推进水价改革,在有条件的地区实行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推进农业节水与农业水价的综合改革。有消息指出,水价改革中,提高水资源费成为重中之重。水资源市场化不仅仅可以使人们更加认识到水资源的重要性,增强生活节约用水意识,还有利于预防和减轻水资源的污染,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和实现优化配置,满足建设节水型社会的需要。同时,还有利于帮助部分水企改善经营。水资源市场化在企业中能帮助建设节水型社会,缓解水资源,也能降低愈演愈烈的水价,帮助我国建设环保型国家做贡献,毕竟水是人类生存的不可再生的宝贵资源。
水跟阳光一样,都是大自然的恩惠
“水跟阳光一样,都是大自然的恩惠,为什么还要给钱呢?”某网友的话语发人深省。从某些方面来看,水资源的市场化利用是一个危险的方向。问题的关键是,水资源是一种典型的公共资源,作为公共品,它不能被分割为少数地方或部门所有。根据中国的宪法,水资源跟所有矿藏、土地、能源一样,都属于全国全民所有的国家资源,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破坏或买卖国家资源及其全国全民所有权。如果按照水权交易的逻辑来推下去,今后全国人民都要向青海和西藏两个地方买水,因为大部分河流都是发源于青藏高原。
前车可鉴,公共事业的市场化曾经让我们吃足了苦头——房价暴涨、学费飙升、看病贵看病难……现在,吃过了苦头的我们,正在反思公共事业的"伪市场化",住房市场由商品型向保障型转变、新医改方案开宗明义确定了医疗事业以公益为主、越来越多的地方政府收回公交经营权,改为政府补贴型的廉价公交……但现在,却又冒出了一个"供水市场化",想要把公共事业再度拖入"伪市场化"的泥沼,这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说,都是应该被立即叫停和追究责任的。
引入市场化物权理念保护水资源
上海第一财经频道主持人马红漫博士曾撰文针对水资源市场化发表过自己的观点:在强调行政监管的同时,理应积极引入市场化的物权理念,为实现水资源高效配置,这是必要的制度创新。包括水资源专项立法、监督部门职责认定等后续工作需进一步细化。特别需要强调的是,监管思路理当从行政直接干预向市场化调节过渡,应大力倡导水权分配清晰、环保“费改税”的改革路径,这是为节约监督成本的必然之举。比如,水资源交易市场可以分为两级,权力部门可以将公共水资源使用权出售给使用机构或个人,交易形式可以是拍卖、竞标等。持有水权的各个经济主体,可以根据实际需求在二级市场上让渡或者购买水资源使用权利。如若能将水资源污染成本内部化、开放水权交易市场,那么不仅可以体现水资源的稀缺性,而且还可以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当然,无论是立法工作的推进还是水权交易市场的构建,均不可能一蹴而就,但传统倚重行政直接调控的思维必须尽早转向。
<编辑.陈众>